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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门峡市十安砼业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第一次公示

时间:2021-01-25 09:24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、环保部令第38号)、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(豫发改环资[2018]161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三门峡市十安砼业有限公司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,并于2021年3月委托三门峡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方法咨询指导。根据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(豫发改环资[2018]161号)第十一条,在审核开始前,将公司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,具体公示内容如下:

为了促进企业长足发展、创造节约型企业,提升企业管理档次,根据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的文件精神,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基本情况、主要污染物及治理、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等信息。

一、企业基本信息

企业名称:三门峡市十安砼业有限公司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11222MA9F608C9T

法定代表人:李沛锦

企业地址:三门峡市陕州区西火车站道南路南侧

二、企业产品信息

   所属行业类别及代码:C3021水泥制品制造

   产品名称及设计产量:年产100万方混凝土

三、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

1 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

排放浓度

排放总量

是否超标排放

1.1有组织废气

11#进料工序脉冲袋式除尘器出口

8.9mg/m3

0.384t/a

(2)2#进料工序脉冲袋式除尘器

出口

8.7mg/m3

0.379t/a

(3)仓顶工序排气筒总出口

7.0mg/m3

0.432t/a

1.2厂区无组织废气

厂区无组织粉尘

厂界最大浓度0.342mg/m3

/

2 废水产生和处理情况

厂区废水

厂区

生产废水:搅拌机清洗废水和搅拌罐车清洗废水经 1 套砂石分离系统+150m3 沉淀池处理后,全部回用

车辆冲洗废水:进入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

生活污水:三门峡华明污水处理厂

3 固废产生和处置情况

3.1  一般固废

产生量

处置方式

厂区员工生活

8.4t/a

环卫部门定期清运

3.2  危险固废

产生量

处置方式

生产区废机油

0.3 t/a

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

4、噪声治理情况

厂界噪声经减振基础、厂房隔音后均能满足厂界环境噪声限制要求。

四、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
三门峡市十安砼业有限公司依据三环审[2020]191号文件与验收文件,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。并配备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3人,加强日常环保管理,建立健全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、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,严格落实相关环评和验收手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,企业已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制度,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,确保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。

6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审核企业:三门峡市十安砼业有限公司

人:郭昌

联系电话:13949769765

咨询单位:三门峡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人:郭茜南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

 

三门峡市十安砼业有限公司

 2021年1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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